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问题 |
作者:佚名 |
来源: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|
点击量: |
发布时间:2013-6-24 18:57:13 |
首先,强强联合可以使参与投标各方降低风险和成本,增加竞争力,而拒绝联合体投标则会使一些潜在投标人的竞争力下降,降低其中标的机会;其次,从法律法规的措词来看,使用“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”“可以联合共同承包”的表述,说明是否组成联合体是联合各参加方的权利;第三,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,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,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,应当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,各自按资质类别及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,联合只会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,不会损害招标人的利益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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